10余年的砥砺奋进,我国的反洗钱事业从搭机制到建制度,从抓重点到促全面,始终秉承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初心,是守卫国家金融安全的使命,是助推我国金融双向开放和参与国际治理的担当。
1997年,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增加了洗钱罪这一罪名,实现了与我国所加入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一致性。200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年加入FATF。随后,立足我国国情,并参照国际标准,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五项法令和上百项相关制度规范,并建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等20多个部委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反洗钱行政执法、打击犯罪、情报监测、国际合作工作机制。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反洗钱事业的顶层设计全面加强。
10余年的砥砺奋进,我国的反洗钱事业从搭机制到建制度,从抓重点到促全面,始终秉承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初心,是守卫国家金融安全的使命,是助推我国金融双向开放和参与国际治理的担当。
在国家层面反洗钱工作框架下,重庆反洗钱人立足辖区实际,真抓实干、不懈奋斗,秉持“战略思维、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务实作风”的理念,谱写了一曲反洗钱事业的精彩华章。
多方携手,全盘统筹反洗钱力量。反洗钱工作涉及预防、打击、情报监测等多个环节,覆盖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类等多个行业,工作链条长、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协力才能取得实效。为此,重庆市成立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外管部等18个部门。联席会议高效协调各成员部门的力量,形成以风险监测为纽带、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以联合监管打击为手段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实现跨部门、全链条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铸就了拉动重庆反洗钱事业不断前行的强劲引擎。
“把脉问诊”,协同开展地区洗钱风险评估。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成立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班底的跨部门评估工作组,在全国率先对区域洗钱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分类设计覆盖23类行业的评估指标和问卷,采集司法、执法、监管等15类数据,形成《重庆地区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分析地区面临的外部洗钱威胁和薄弱环节,并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性配置工作资源,提高风险防控有效性。
组拳出击,合力提升打击犯罪成效。围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这三大任务,建立多层次犯罪打击协作机制。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打击涉毒犯罪协作办法》,与市公安、国安局签署《反恐融资工作合作备忘录》,与市检察院签署《查办职务犯罪和洗钱犯罪合作备忘录》,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反洗钱工作协作办法》,与国税总局重庆特派办等6个部门印发《反逃税协作备忘录》,明确各方合作内容与职责分工,强化情报会商与线索研判,共同加强对犯罪的发现、挖掘、侦查、起诉、审判,形成打击犯罪的“一体化机制”,推动判决洗钱罪共计14起,其中包括全国首例腐败洗钱案和全国首例黑社会组织洗钱案。同时,监察、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也在系统内加强洗钱犯罪惩处力度,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在上游犯罪案件办理中深挖洗钱犯罪。2016年以来,各单位协同开展反洗钱调查2254次,协查案件740起,涉案金额2979.71亿元。
开出“良方”,风险为本提升监管效能。以风险评估发现问题为导向,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联合市银保监局、市证监局精准施策、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牵住法人监管这个“牛鼻子”,出台《法人监管三年规划》,强化法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义务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用好分类评级这根“指挥棒”,对所有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分类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依据,依据不同的评级结果采取检查、走访等不同措施,确保把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强化数据质量这项“硬指标”,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反洗钱数据治理工作,指导义务机构以增强数据采集、提取和使用质量为抓手,提升履职有效性。突破特定非反洗钱监管这一“深水区”,对洗钱风险较高的房地产、珠宝交易、典当等特定非金融领域,积极构建与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全辖各单位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反洗钱制度规范13项,联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管走访18次,风险评估14次。
共享共商,“大数据”服务反洗钱精细化治理。在全国率先构建跨部门反洗钱数据统计长效机制,出台《重庆市反洗钱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收集分析刑事打击、行政执法、调查协查、行业情况等方面的480余项数据,与各部门共享数据分析成果,共同研判风险形势。强化“靶向”思维,对数据分析中发现的风险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为各相关部门精准研判、精准防范风险提供导向。
筑牢防线,义务机构“风险为本”有效履职。义务机构不仅是预防洗钱相关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是金融情报数据报告主体,也是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所需线索的重要来源。重庆辖区义务机构按照“风险为本”理念,构筑自身反洗钱工作机制,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近年来,重庆辖区义务机构客户身份识别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对高风险业务客户的尽职调查深度广度明显加强,可疑交易报告转化为案件线索的比例不断提高。同时,义务机构协助开展反洗钱调查,协助参与打击相关犯罪,协助开展资金监测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