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PPP投融资模式改革启动实施
来源:重庆晨报 2014/8/8
据重庆日报消息 8月7日,我市一批涉及资产总额达1000亿元的PPP战略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标志着重庆PPP投融资模式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市领导黄奇帆、翁杰明、陈和平,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庄尚标、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易珉等出席签约仪式。此次集中签约项目涉及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土地整治等共10个项目,参与合作的既有央企,又有外资企业,还有混合所有制民营资本。
黄奇帆说,PPP投融资模式改革,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精神推动的重大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专项,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举措。积极推进PPP改革,有利于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有利于改善财政收支状况,减轻政府债务,有利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善国有独资平台的运营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黄奇帆说,搞好PPP改革,必须遵循五个原则:一要利益共享,所有PPP项目都要保证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民营企业以及社会投资者利益共享;二要风险共担,一旦有风险,投资相关各方一起承担;三要公共利益最大化,必须要充分体现和照顾公共利益;四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否则难以吸引社会投资;五要保证社会投资者有合理收益,投资者有盈利而无暴利。
搞好PPP改革,还要根据各类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厘清五个边界条件:一是市场定价项目,能够真正实现市场化收费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就可以大力搞PPP。二是政府指导价项目,收费达不到完全市场化要求,但具备价格调整空间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以逐步调整价格,使项目得以实现收费平衡。三是购买公共服务,对价格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能一步到位的公共服务,可实行政府公共采购。四是资源配置来补充,对一些投资量大而收益低甚至免费的公共项目,政府要进行资源配置或财政补贴。五是PPP项目要确定合理的收益上下限。
在推进PPP改革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做好五个防范:一是防范形似而神不似,名为PPP,实际上让政府背上高息债务;二是防范社会投资者利用公共服务的自然垄断乱收费、高收费;三是防范在不同区县、不同地区的同一类项目,因标准不统一导致价格、收费混乱;四是防范由于操作不阳光、不透明导致灰色交易发生;五是社会投资者如果出现经营危机,影响公共服务项目不能正常运转时,防范政府部门撒手不管、缺乏应急措施。
黄奇帆说,此次签约项目都遵循了上述五个原则和五个边界条件,不仅总量大,而且涉及领域广,既包括传统的高速公路、市政供水、垃圾处理、港口领域,又创新推出了轨道交通、市郊铁路、土地整治开发等新领域;做到了增量与存量并重,既推出了新建项目,更盘活了存量项目资产,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些项目在推动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既不增加财政负担,还能减轻政府债务,有助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为社会投资提供了空间,真正实现一举数得。欢迎各类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重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在重庆首批PPP项目合作签约之际,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著名财税专家贾康昨日接受了重庆晨报电话采访,解析了PPP在金融创新、保障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说白了,它就是一种投融资模式。”贾康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的BOT、BT、TOT等公私合作管理模式,都属于PPP模式的一种。
2013年底,财政部对发展PPP模式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随后,重庆迅速开办了PPP培训班,今年7月下旬,重庆还成功承办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国际研讨会”。
“这一系列举动都表明,重庆在PPP投融资改革模式的推进中,走在了全国前列。”贾康说。PPP能很好的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以及境外资金,加入社会现代化过程,解决了融资筹资问题,并从筹资、融资的层面升华到管理创新,提高整个综合绩效水平造福于民。
目前,除了重庆,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都在推动以“PPP”模式的合作项目,一时间,政府引进“PPP”合作项目积极性高涨。
贾康认为,这当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PPP有助于更好地按市场化机制运行,政府不该管的职能尽可能向社会放开,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对于保障房的投融资模式,贾康提出,下一步可采用PPP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的棚户区改造、廉租公租房,可设计具体的融资形式。在保障房管理制度上,要具体进行分类,同时保障房的退出与转换也要制度化。
贾康也同时建议,“当前,PPP模式推进,私营部门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在国内尚属探索阶段,这一模式操作复杂,涉及社会公众、私营投资者以及公共部门等,亟须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