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继批准设立五家民营银行后,监管部门在引导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又有了新动作。 12月15日,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将民营企业入股监管评级五级以下的农信社的,持股比例从10%调整放宽至20%,情况特殊的,可阶段性超过20%。 山西某农商行董事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股东的投资回报率是很多民企入股农商行时最为关心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虽为独立的法人,但是省级联社履行对农商行的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责,省联社决定和管理容易和股东产生冲突,这也是很多民企顾虑的因素之一。 该董事长还透露:“还有的省级联社甚至规定农商行给股东的分红比例。比如去年就要求农商股东的股金分红收益率最高不超过25%,今年要求不超过15%”。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已有590家农村信用社通过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改制重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完成改制的机构中,民间资本持股占比85%。 还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12月15日发布的三个文件均是涉及“三农”金融服务的。当天发布的《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要求农商行持续提升服务三农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在经营管理上“改制不改向、更名不改姓”,不脱农、多惠农。 此外,银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在保持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前...2014-12-16